林向晴盯着面前那盘扬州炒饭,感觉自己的胃袋正在抗议。
她抬起头,视线越过那盘精致碳水,偷瞄对面的赵云谏。
这位曾经在战场上七进七出、面对狼群围攻都面不改色的天策府硬汉,此刻正双眼无神地盯着盘子,嘴里机械地咀嚼。
“赵大哥,”林向晴小心翼翼地开口,生怕惊动了在厨房洗碗的幸杏,“你还活着吗?”
赵云谏眼珠缓慢转动了一下,艰难地咽下嘴里的米饭:“东家,昨晚做梦,某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鸡,正被人切成指甲盖大小的丁,混在饭里炒……”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坐在旁边的织心没忍住,笑得全身银饰叮当作响。
虽然嘲笑了赵云谏一番,但其实织心自己也吃不下去了。
幸杏的炒饭技术登峰造极,这毋庸置疑,不过对于习惯了苗疆湿润饮食的织心来说,炒饭确实太干。
“林向晴,我想喝汤……”织心放下杯子,“那种水水的、热热的、没有米饭也没有油腻腻鸡蛋的汤……”
“我也想!”甘柑举起小手,又被咸娴按下去:祖宗别添乱了。
赵云谏想把勺子往桌上一拍,又怕被幸杏听见,悻悻地放下来:“某想大口吃肉!那种连着骨头、带着血丝、咬一口滋滋冒油的大块肉!而不是这种只有牙签头大小的……嗯,炒饭真好吃。”
看到赵云谏又开始机械咀嚼,林向晴就知道谁来了。她回过头,果然厨房的门帘被轻轻掀开。
幸杏探出半个身子,脸上挂着标志性的微笑。
“各位,早膳可还合胃口?今日这炒饭里,奴家特意加了些切碎的腌萝卜,是为了给各位开胃消食的。”
赵云谏浑身一僵,棒读式赞美:“好吃,太好吃了,这萝卜丁简直是画龙点睛之笔!幸杏姑娘的手艺,真是举世无双!”
幸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她羞涩地低下头:“赵大人谬赞了,只要各位喜欢,幸杏便知足了。午膳的话,奴家准备尝试一下将昨晚剩下的鹿肉切丝,做一道鹿丝杂蔬炒饭,定不让各位失望。”
说完,她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缩回了厨房。
“鹿丝……杂蔬……炒饭……”
赵云谏手中的勺子“当啷”一声掉在盘子里,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
“杀了我吧。东家,你还是把某送回狼群里去吧。至少狼群吃肉不用切丁。”
林向晴看着这一幕,心中的愧疚感简直要将她淹没。
是她,是她贪图便宜。现在尽管解决了吃饭问题,但却把大家推向了另一个极端。
林向晴霍然起身:“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咱们得自救!”
“自救?”赵云谏无力地抬起眼皮,“怎么救?难道东家你会做饭?还是说你会做除了烤肉以外的东西?”
“我……”林向晴噎了一下。
作为一个在现代社会靠外卖续命的网瘾少女,她的厨艺确实仅限于“把水烧开”和“把东西煮熟”。
但是!
在这个被炒饭统治的黑暗时刻,哪怕是白水煮鱼,那也是清流啊!
林向晴压低声音说道,“咱们现在就溜!带上锅,带上盐,去东边的冰湖!”
“好计策!”赵云谏瞬间复活,一把抓起靠在墙边的长枪,“某这就去准备柴火!”
“我去拿锅。”织心跳下高脚凳,鬼鬼祟祟溜去厨房偷锅。
甘柑因为身负仓库无法走出山庄,只能羡慕地看着织心。她也好想去偷锅……
咸娴摸摸甘柑的头:“东家,我在山庄陪甘柑,顺便给你们打掩护。一定要记得给我们留一点啊!”
林向晴则回应一个大拇指:放心吧!丐帮弟子,带饭专业的!
五分钟后,三人像做贼一样,背着一口备用的黑铁锅,揣着盐等调味品,在幸杏“各位外出采集要小心,早去早回,午膳记得回来吃炒饭”的温柔叮嘱声中,落荒而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