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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美阳城下


其实甄随在将兵先行之初,就压根儿没打算只是行至城下,迷惑和牵绊新平兵马,在他想来,己方最怕竺恢发兵去骚扰运路,甚至于袭击长安城,竺恢既称能战,自然也会意识到这一点——否则他到美阳去干嘛?那么站在竺恢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骤见一支小部队冒雨前来,他会如何思忖,如何应对?竺恢自然以为,官军急于来攻美阳,因为逢雨导致前后队分散,前锋先到,则最佳应对之策,当然是要开城出战,争取先把这部官军给吃掉喽,如此才能振奋本军士气、隳败对方战心,对于接下来的守城战更为有利。

所以我只要不多张旗帜,进抵城下,扎下营来,明天一早正不必前去攻城,八成竺恢自己就会出来的。野战争雄,老爷还真没有怕过谁,况且所部都是精锐,即便赢不了,也肯定扛得住啊。若能在城下击退敌军,等到裴嶷率大军杀来攻城时,胜算便能大上几分。

那若是竺恢不出城又如何处?甄随心说那就是我高瞧他了,这般庸怯之辈,即便有坚城为凭,打起来也必无难度。到时候我随便找个借口,不着急攻城,难道谢风你还能咬我不成么?很大的可能性,明日一早,谢风还要前来劝阻,老爷就坡下驴,继续跟营里呆着就是了嘛。

半夜时分,雨便停了,但翌晨仍然阴霾密布,似乎随时都还会掉下点来。甄随起身后便即聚将,谢风以下,众人都以为不宜攻城,还是继续巩固营垒,以待大军来合为好。甄随一撇嘴:“小小的美阳,有何难攻?”招呼谢风:“先随我出营去看城壁。”

二人带领护卫,策马而出,朝着城头远远眺望,只见城上旌旗招展,但守城之兵却似乎并不太多。谢风暗自吃惊,对甄随说:“城中五六千兵马,既知我来,为何不尽数上城防守?我看贼人有出城袭我之意啊。”

甄随心中暗喜,当即一拍大腿,说:“他若肯出来,倒省得老爷去攀墙了。”当即下令:“营前列阵!”

之所以于营前列阵,是因为昨日扎营时间比较晚,加上士卒远来疲惫,雨也还没有停,满地泥泞湿滑,故此营寨设置得相对简易一些,实在难以凭坚而守。对于这一指令,谢风自然也无异议,于是层层分派下去,两千人马除少数留于营中守备外,大半出城列阵。

果然这里官军阵列尚未齐整,只听城上一通鼓响,美阳南门缓缓打开,新平兵呈两列纵队开出,然后沿着城壁左右两分,开始布阵……

竺恢本人并未亲自率兵出城,而是高踞城上,俯瞰战场。只见官军之数虽然不足两千,但阵列尚算齐整,不象自己这边,歪七扭八,有如狗啃一般……乃是因为雨停不久,地上湿滑之故。随即就见一名敌将纵马在阵列中穿插,不时挥舞鞭子,抽打部卒,他不禁心道:此人如此不恤士卒,故能冒雨先至——今日便要使汝知道,军法当严,兵卒却须善待,否则缓急之时,谁肯为汝效死啊?

鞭笞士卒的自然就是甄随了,虽说他素来习惯乱战,对于军容和阵形的要求,一直在老徐州军中垫底,但今日之阵,就连他都瞧不过眼了,故此往来穿梭,见到有站不到位的,当即兜头就是一鞭抽将过去。谢风劝他:“遍地泥泞,阵而后战本便为难,何必苛责士卒?”扬鞭一指城下,那意思,你瞧对面的比咱们还不如呢。

甄随瞪眼道:“都督曾与我说孙子兵法,有云,无恃敌之不我攻,恃我什么有所不可攻也……大意如此。我哪管贼人如何,只看本军,地上滑些有甚要紧?难道下着雨便不能作战了么?”瞥一眼谢风:“汝也是南人,落雨、泥泞,难道昔日还见得少了?”

在他的呵斥之下,官军阵列逐渐成形,而对面新平兵则拖拖拉拉的,良久难以成列。甄随以鞭敲腿,心中甚是急躁——若在平原之上,他早就带兵冲杀过去了,偏偏对方背靠着城壁,而城头也不是全然放空了,必然伏有弓箭手,就算再怎么莽撞,在这种环境下,他甄老爷也不敢硬着头皮愣朝前冲啊。

怕只怕对方耽搁时间太久,结果没等两军交锋,裴嶷便率领大军赶到了,新平兵必然缩回城去——倘若如此,那自己白忙活半天,究竟是为的何来?

其实他着急,竺恢一样着急,他知道官军论人数要多过己方,论素质可能也不逊色——终究七千新平兵,多数是临时从地头揪来的农民,本身就缺乏训练,加上秋收在即,莫不思归……真正能打的,也就亲信部曲和漆县戍卒不到两千人而已。那么倘若拖延时间太久,不等交战,敌军主力便即汇聚,便只有撤回兵马,专心守城一途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更怕两军正在厮杀,胜负未分之际,敌大军便来增援,到时候想撤都撤不回来。好在本日天光未亮,竺恢便遣人出西门沿路哨探,直到此刻尚无还报,估计官军主力还在十余里之外。

所以啊,赶紧列阵赶紧打,不能再拖了!竺恢提起槌来,亲自擂鼓,鼓声隆隆,催促部下。城下的新平兵闻听鼓声,当即缓缓前出——竺恢给他们下达的指令很简单,我军几近三倍于敌,城前又很旷阔,正不必什么策谋,以堂堂之阵杀将过去便是;只是敌若溃散,千万勿追,整兵退返城中即可。

新平兵缓步而前,甄随瞧着直起急:你们走快一点儿会死啊?!好不容易对方脱离了城头弓箭遮护范围,甄随便即亲自领兵迎上前去。相距五六十步时,双方各自放箭,随即新平兵便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甄随见状大喜,当即一抬手:“取我大铁……”猛然反应过来,特么的老爷的大铁戟被人给偷了……“……大铁、铁矛过来!”亲随当即奉上一柄骑矛,此矛铁头颇大,本是裴该用来武装具装甲骑的,甄随多方求告,借了一支——用下个月薪水质押——但他捏在手里,仍然觉得轻飘飘的,比原本的铁戟差若云泥。

骑矛在手,甄随便即长啸一声,身先士卒,冲杀过去。对面新平兵全是步卒,即便各层级将领也皆步行,因为以目前的地面状况而论,战马实在难以驰骋。甄随却偏要骑在马上,本为的是视野开阔,方便指挥,可是冲出去才刚数步,马蹄一滑,就把他给颠下来了……

因为这年月尚无蹄铁一说——指中国地区,而根据考古发掘,大约公元前一世纪的古罗马率先发明了此物,但普及也要等到五世纪左右——蹄铁的主要目的固然是为了保护马蹄,减少磨损,但对于防滑也能起到一定作用。裴该曾经考虑过“发明”蹄铁,却担心实验过程中会伤及宝贵的马匹,暂且只用驴、骡测试,未能成功。

倘是别将,这一骨碌从马背上跌下来,可能就摔得七荤八素了,但甄随跳马本是练熟了的,本能地把腰一躬,便即稳稳立定,随即借势朝起一蹿,冲得更快。谢风在阵后望见,不禁摇头:你是主将,哪有撇下全军指挥之任,自己冲杀到第一线去的道理啊?偶一为之还则罢了,你回回这么做,我身为副将,真是压力山大啊……

当即喝令亲信苏峻:“我在此立马指挥,汝速速前去卫护甄督。”

苏峻躬身领命,其实心里却想:我去卫护甄督?他需要我卫护吗?

当日苏峻率七百人归入“劫火营”,不但部下全被分拆、打散,而且本身也不过任一队长,统领百余人而已。他心中虽然不满,却丝毫也不敢有怨言:一则新附之人,受到轻视很正常,身在矮檐下,岂敢不低头啊?二来家眷、乡人都在东莞,如同人质,他又岂敢妄起叛心?

当然最关键的,是裴该一直在打胜仗,使得苏峻隐约间瞥见了光明前途,则此时必然不肯弃之而去。他平素作战极其勇猛,于营中日常事务也任劳任怨——包括两次进抵敌城下叫门,那都是他主动向谢风请的令——加上常不显山、不露水的恭维谢风,很快便得到了谢风的信重。如今“劫火左营”已然扩充为两千余人,下辖十多个队,难以垂直管理,于是又析分为上下二“部”,谢风在得到裴该首肯后,就委任苏峻做了下部校。

所以苏子高觉得,自己的前途基本上还是光明的。只是为什么偏偏入了“劫火营”呢?他自诩阵前之勇,与谢风不相上下,统驭之能,或许反在谢风之上,但人家是上官,你是属将,你在他面前只能展现勇猛啊,不能独立领兵作战,如何显示将兵之能?问题是若论勇猛,始终有个甄蛮子遥遥在前,难以超越……领导太厉害,你让下属怎么冒得出头来?

故此苏峻常盼着甄随阴沟里翻船,哪天就折在他这个“勇”字上。方才甄随跌落马下,他在后面瞧得分明,险些鼓掌喝彩,好不容易才忍住了。可是随即就见甄随稳稳立住,然后继续前冲,苏子高这个失望啊……耳听谢风吩咐,他只得挥舞长刀,拔足从后猛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