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客户端,阅读更方便!

第206章:660年牢狱(2 / 2)


8000万的合同诈骗,金额巨大的吓死人。

看起来本以为会是一桩非常麻烦的案件,结果却是这么简单。

至于这8000万的巨额资金。

夏紫薇虽然没有直接认罪承认合同诈骗。

但是她的口供却是装作不知情,将所有事情推向给了经纪人陈贱贱,这件事也间接的说明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这8000万合同诈骗事情是真的,并非是报案人单方面栽赃嫁祸。

再者,作为报案人,李建平这边手里有自己剧组给夏紫薇工作室银行转账打款的记录。

手里也有这份8000万违约金的合同、跟柳如清最初签署的那份1000万的违约金合同,还有柳如清其他合同的签字,通过签字的笔迹也能清楚的判断出这份8000万违约金的合同显然跟柳如清其他合约字迹不一。

8000万合同诈骗案件为事实。

唯一的区别就是,夏紫薇跟陈贱贱两人之间到底谁才是主犯,这一点得要到时候法律开庭审理了。

审核的结果如何,那是另外一回事。

而李建平被骗的这8000万,则以证据充分为理由第一时间退回给了《青龙战记》剧组。

夏紫薇工作室的账户资金也已经全部被封锁了。

而夏紫薇跟陈贱贱。

由于案件事实成立,两人只是主谋跟从犯的区别,当天就被送往了看守所,然后等待具体的开庭时间跟开庭结果再分别量刑。

至于量刑的结果嘛。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夏紫薇工作室这起诈骗案,诈骗的不是一百两百万,而是8000万啊!

如果真按照法律规定上的量刑标准去认真执行的话,这恐怕的是……

8000万-200万,等于7800万。

一年十二个月,7800除以12等于650。

再算上基础的十年,那就是660年!

660年的有期徒刑!

当然,面对这种情况,量刑肯定不会是真的判个660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最少三十年的牢狱是走不了了。

三十年。

夏紫薇今年四十多,等她出来时,得七十多岁了。

可怜吗?

不不,是可恨!

这件事怪谁?

怪柳如清吗?

还是怪李建平?

案件的量刑结果,李建平早就在自己的律师口中知道了一个大概。

正因为知道,也真因为清楚,他也必须去处理这件事。

夏紫薇这件事,纯粹的就是夏紫薇自己作死!

找你们工作室旗下的女艺人约戏,你各种拒绝,还推荐自己来也罢了。这边给了你多少时间来缓和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