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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想法(2 / 2)

长度一丈八的长矛,前细后粗分量不轻,将长矛舞得如同鞭子一般快的士兵,其手臂力量已经不逊于先前角抵的牲口。

力气和身手不差的麦铁杖,都如同一只癞皮狗般被人横扫打翻,其他人又会好到哪里去?

话说回来这帮牲口到底是怎么练出一身肌肉来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新兵们又转到下一个比赛场地,这可是闻所未闻的比赛项目:攀高。

一个高度超过五丈的高台,三面垂直而一面是有台阶的斜坡,垂直的墙面上有坑坑洼洼的缝隙,如同历经沧桑的城墙,又如同悬崖峭壁。

所谓攀高,就是徒手攀着垂直墙面上高台,然后再从高台沿着墙面爬下回到出发处,除了手脚并用之外,没有工具可以借助。

为了保证安全,攀爬者身上绑着名为“安全绳”的长绳,长绳经由高台顶端的滚轮,又绕向地面缠在轱辘上。

随着攀爬者渐渐爬高,地面的辅助人员转动轱辘,将绑在其身上的安全绳收短,但会有一定的松弛,不让对方借力,攀爬者一旦失手掉落,会被安全绳吊在半空,避免坠地身亡的惨剧发生。

看着惊险万分的比赛,新兵们没有请战的勇气,而本来对攀爬城墙很“熟悉”的麦铁杖,刚要举手却缩了回来。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个参赛士兵,如同猴子般向上窜,这是在身着铠甲的情况下做到的。

口里还衔着一把刀,这分明就是徒手爬城墙或者翻山偷袭的模样,参赛的士兵隶属虎林军、府兵和州兵,如此熟练的攀爬动作,说明平日里经常练习。

“有没有人想试一试,挑战一下?”

新兵们闻言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这种高度即便让他们轻装上阵都不一定爬得到顶,更别说穿上铠甲来爬,原先要争一口气的想法,再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斛斯万善看着高台,紧握双拳但还是没有举手,他有自知之明,这种高难度的攀爬,不是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够完成的。

他从过军,当然是那时他还是隋军,以身手来说是所属军伍中的佼佼者,周隋两国交锋,无论那边最后得胜,都会需要他这样的士兵。

给谁当兵不是当兵?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年多前的虎牢关大战,斛斯万善射杀了一名周将,情况就不一样了。

两军交战,双方将士大多不认得对方,反正既然是敌人,那就各自玩命,生死由天,不存在什么“故意杀人”的问题。

斛斯万善根本不认得那周将是谁,作为一个步弓手,当然是重点射杀敌军将领。

奈何对方的亲属不依不饶,后来周军入洛阳,其兄弟要报仇,到处找那个乱军之中射杀自己亲人的神箭手,他没办法只能出逃。

以他的身手,转投别处周军也不是不行,但斛斯万善不敢轻易下决定,就怕仇家知道后找上门来要人。

如果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则,但斛斯万善不想就此默默了此余生,所以要想办法。

做某个权贵或者世家大族的部曲,得郎主或者主帅赏识之后,万一仇家来要人,好歹能有棵大树遮风挡雨。

这样的权贵当然有,可是斛斯万善不知道谁会庇护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无意中听说了一件事:祸害周国的大奸臣郑译,居然有人敢出手相助。

那人叫做独脚铜人,当然事后一打听,原来是山南黄州总管、西阳王宇文温,而这位的虎林军据说很能打,今年又开始募兵。

斛斯万善一琢磨,心思活络起来,他觉得郑译这种祸国奸臣都能在宇文温那里蹭吃蹭喝,自己有一身真本事的,那还会差到哪里去?

宇文温能和臭不可闻的郑译交往,想来行事也不会太看别人脸色,那么只要自己能得其赏识,如果日后仇家找上门,多少能有人帮“主持公道”吧?

这就是斛斯万善来投虎林军的原因,他一直想展示自己的能力,如今正好碰到全军大比武,如果能够脱颖而出,那么肯定能引起西阳王的注意。

只要有机会上战场,他自信能立功,而作为新兵,很可能近期都没机会上战场,所以需要证明自己的“实战能力”,以便早些上战场立功。

眼见着一项项比武都没自己发挥的余地,不由得心中焦急起来。

“好了,接下来是射箭比赛,有没有谁想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