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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暴雨(1 / 2)


郑燕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用余光瞟了眼旁边的王勃,对方正襟危坐,没看她,目光直直的注视着挡风玻璃的前方,握着方向盘的两手用力的紧握着,郑燕便感觉自己的心脏也放佛被人捏了一下似的。

“不用了,我……我自己坐车好了。”她几乎本能的说。

“还是我送你回去吧。反正今天晚上也没什么事。”王勃不等女孩的同意,一踩油门,停在路边的宝马便朝前滑了开去,很快汇入了繁忙的车流当中。

晶灰色的宝马犹如一条游鱼,熟练的在傍晚的车流中穿来穿去,约莫半个小时后,宝马来到了电厂中学家属区的门口。

“我到了……”郑燕低头,小声的说,右手搭在了车门内嵌的金属拉扣上。

“嗯。”王勃嗯了声。

郑燕心头思虑万千,感觉对方开大老远的车送她回来,就这么让对方回去,实在是有点……不礼貌。

要不,让他吃了饭再回去?

女孩很快转身,瞅了男孩一眼,马上又低下头,咬着嘴说:

“马路对面有家卖豆花饭的,卖了十几二十年了,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那里吃,味道很不错。你要不去……尝一尝?”

“好啊!”王勃展颜一笑,爽快的点头,心想,你再不留我吃饭,我自己就要厚脸皮主动开口了,“我好久没吃豆花饭了,正好去尝一尝。”

“不过那里的环境有点脏乱差,你别介意哈!”郑燕抿嘴一笑。

“那算什么?我在茅坑边都吃过饭。碗底下就是满粪坑的蛆虫,人拉的黄白之物,苍蝇蚊子乱飞。”

“啊——”郑燕用手一捂嘴,满脸的大惊失色。

“哈哈,想不到吧?不过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跟我老汉儿打赌,看谁先忍受不住粪坑里面的腌臜,为什么打赌忘了,好像是为了谁洗碗啥的。”

“那,那到底谁赢了,你还是……叔叔?”郑燕浑身颤抖了一下,随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完全想不到竟然有人打这种赌。

王勃摊了摊手,扁了扁嘴说:“当然是我了。我老汉吃到一半,有个苍蝇掉在碗里,然后,直接把苍蝇连同碗里的饭一下倒在了茅坑里。我嘛,那个时候才八(jiu)岁,成天跟院子里面一帮小子风里来雨里去,玩泥巴,打青蛙,用发臭的死猫烂耗子钓螃蟹,哪里在乎这个,或者头脑里根本意识不到卫生不卫生的问题。那个时候家穷,饿得慌。嘴里的糖块儿掉在地上也会捡起来,把土一拍,又扔嘴里。地上有什么烂苹果也会捡起来,用刀子削掉坏的,把好的吃了。

“所以,燕子,别看我现在衣冠楚楚,人模狗样,最底层的老百姓接触过的,经历过的那些东西,我都接触过,经历过。我来自于他们,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就在三年前,能够坐在街边上的苍蝇馆子吃碗米粉,抄一个回锅肉吃,对我来说就是了不得的享受跟美味。

“我这么一说,你觉得我还会介意什么‘脏乱差’吗?”

郑燕没想到身边的这个被无数人崇拜,总是衣着体面,考究的老板竟然还有那么一段让她感觉不可思议的过去。她也经历过八(jiu)十年代,物质奇缺的阶段,但绝不至于到嘴里的东西掉地上还捡起来扔嘴里的程度。

然而,她并没有因为王勃的这段穷苦潦倒的过去而又半分的轻看他,当她再次凝视身边男人的时候,目光中甚至多了一种钦佩的情绪,以及一种莫名的暗喜,似乎身边这个有时候看起来感觉有些高不可攀的男人跟她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似的。

两人下了车,跨过马路,来到马路斜对面这家名叫“梯坎豆花”的小店。

“呀,燕子,来吃饭呀?这是你的男朋友哇?长得好高,好帅哦!”果然如郑燕所言,他们刚一走到豆花店门口,一个胖胖的,五十来说的婆婆就嬉笑着向郑燕招呼。

郑燕俏脸一红,尴尬得不行,站在原地,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王勃见了,急忙快嘴快舌的道:

“李婆婆好!燕子说在你们这里吃了十几年的豆花饭,是整个双庆最好吃的一家,今天特意领我过来见识一下,让我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再好吃的豆花饭,也比不过她家对面的‘梯坎豆花’!”

王勃的这一番话顿时把这位姓李的大娘逗得哈哈大笑,喜上眉梢,笑得合不拢嘴,笑过后嘴上便开始谦虚:

“燕子那也是夸张啦!第一不敢当,中上吧,在周边卖豆花的来说,味道还算是阔以的。”她一边说,一边开始给两人张罗座位。此时正是吃饭的高峰期,能够摆七八张桌子的豆花店座无虚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