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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风流且付笑谈中:将相逸事篇 (2)(2 / 2)


唐正谏大夫明崇俨,少时,父为县令。县之门卒有道术,俨求教。教以见鬼方,兼役使之法。遗书两卷,俨阅之,书人名也。俨于野外独处,按而呼之,皆应曰:“唯。”见数百人。于是每须役使,则呼其名,无不立至者。

俨尝行,见名流合祔二亲者,輀已出郊,俨随而行,召其家人谓曰:“汝主君合葬二亲乎?”曰:“然。”曰:“汝取灵柩,得无误发他人冢乎?”曰:“无。”俨曰:“吾前见紫车,后有夫人,年五十余,长大名家妇也。而后有一鬼,年甚壮,寡发弊衣,距跃大喜,而随夫人。夫人泣而怒曰:‘合葬何谓也?’汝试以吾言白汝主君,云明正谏有言如此。”祔亲者闻之,大惊,泣而谓俨曰:“吾幼失父,昨迁葬,决老竖取之,不知乃误如此。”崇俨乃与至发墓所,命开近西境,按铭记,果得之。乃弃他人之骨,而祔其先人。

俨在内言事,及人间厌胜至多,备述人口,故不繁述。

鬼话歪批

白日见鬼不算,还能驱鬼,人终究高“鬼”一等。

阎罗提曹操

出处:《聊斋志异》

阅读环境:沙发

恐怖系数:★★★

山东莱芜有个秀才叫李中之,为人正直诚信,从不曲徇私情。他每隔几天便昏死过去,身体僵硬,像死了一般,过了三四天才苏醒。有人询问他所见到的,他却半点都不泄露。当时县里有个姓张的读书人,也是每隔几天便昏死过去,他告诉别人说:“李中之是阎罗,我到阴司也属他管辖。”那里的门殿对联,他都能详细讲述。有人问:“李中之昨天到阴间办了什么案?”张生说:“记得不太详细了,只记得有一件是审判曹操,打了二十大板。”

异史氏说:“阿瞒(曹操的小名)的案子,想必更换了几十个阎王了吧。投畜道、过剑山等各种刑法章程都有,曹操罪恶昭彰,量罪用刑并不费难。这个案子几千年无法结案,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临刑的囚徒为求速死,而阎罗使其求死不得吗?太奇怪了!”

经典溯源

莱芜秀才李中之,性直谅不阿。每数日辄死去,僵然如尸,三四日始醒。或问所见,则隐秘不泄。时邑有张生者,亦数日一死。语人曰:“李中之,阎罗也,余至阴司亦其属曹。”其门殿对联,俱能述之。或问:“李昨赴阴司何事?”张曰:“不能具述,唯提勘曹操,笞二十。”

异史氏曰:“阿瞒一案,想更数十阎罗矣。畜道、剑山,种种具在,宜得何罪,不劳挹取;乃数千年不决,何也?岂以临刑之囚,快于速割,故使之求死不得也?异已!”

鬼话歪批

一代奸雄,常被世人口诛笔伐,甚至被阎王搞车轮战,可悲!

秦桧投胎

出处:《聊斋志异》

阅读环境:厕所

恐怖系数:★

青州(今山东临朐)冯中堂家曾杀了一头猪,用开水烫后拔脱其毛,见猪肉上有字,写着“秦桧七世身”。家人将肉煮熟了,发现肉恶臭无比,便丢给狗吃。唉,估计秦桧的肉,连狗都不愿意去吃!

经典溯源

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鬼话歪批

秦桧哪一次投胎,大概都腥臭无比吧。可见,公道自在人心。

“同志”诉冤

出处:《子不语》

阅读环境:书桌旁

恐怖系数:★★★

康熙年间,我的从叔祖弓韬先生在西安做同知。

当时西安地界大旱,弓韬先生就率领众人去终南山求雨。山边有座古庙,庙里立着一尊美少年的塑像,身穿华丽的衣帽,打扮如同汉朝的公侯。弓韬先生问道士是什么神,道士说是孙策。弓韬先生想,孙策是江东的霸主,从未到过长安,且孙策有武才,应当有英武锐利之气,但这个神态娇妍妩媚,像个女子,便怀疑他是邪教的神。当时正赶上要修建太白山的龙王祠,弓韬先生打算把这座庙拆了,拿材料去盖龙王庙。

当天晚上,弓韬先生梦见那个神召见他,说:“我不是孙策,而是汉朝的大司马董贤。我被王莽所害,死得凄惨。上帝怜悯我没有罪,虽然做大官,受皇上恩宠,但是没有加害朝中的官员,就封我做大郎神,掌管这一带的天气。”弓韬先生明白了,这是董贤,记得《贤传》里描写他“美丽自喜”,就仔细地看个不停。董贤脸色不悦,说:“你别被班固骗了啊。他写的《哀皇帝本纪》,已经说皇上没能力,不能生孩子,又怎么能宠幸我呢?这是自相矛盾啊。当时我们君臣之间关系很好,我同皇上一起睡卧,的确是事实。汉武帝时,卫青、霍去病两位将军也受到这样的恩宠,史书上却并未把二人视为安陵、龙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