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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1 / 2)





  主角同样是个年轻人,只不过温简的角色是那种年少不羁的潇洒类型,而作家主角则是个有点孤僻的阴郁类型,当然,那时都还很年轻,因此作家很青涩,面对温简的角色主动搭话时非常语无伦次。

  顾危青真正见到温简的时候也要紧张得语无伦次。

  这得是初见,得是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被惊艳到不知说什么,然后你会把目光停到我身上,勾起唇角向我说话。

  但是那个女人毁了这一切。

  总有人会想要得到温简的注意力,会有各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电影里是这样,美貌的少年或是少女即便任性至极也依然多的是人追求,作家一度为此困扰,影片的悲剧过程中也有这一因素促成,电影外同样有这么多人喜欢打扰他和温简。

  可只有这个外国人最令他感到威胁。

  他喜欢初遇时的气氛,也喜欢以后会再见面的发展,但是认识的晚确实有不少劣势。

  克莱克勒斯与温简认识的比他早,现今已然互相熟悉,克莱克勒斯撞上了温简可以理直气壮地赖在对方身上,他算好了时间的相撞却还得尽力克制自己离开以免留下糟糕的印象。

  他简直难以想象,克莱克勒斯和温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不是也是紧张后语无伦次,然后温简会笑得一片温和地安抚,因为他们之后会有合作,他必须让克莱克勒斯放松下来。

  可是他他却不一定像克莱克勒斯那个家伙一样会有机会与温简合作。

  他身上什么也没带。搜索完克莱克勒斯所有口袋后的温家二少爷叹了口气。

  他是知道克莱克勒斯应该是在酒店洗过澡换了衣服才出来的,这看得出来,可是什么都没带的出来吃饭,这就有点难以理解了,而且居然没有人追上来结账?

  温简只能猜测对方是带了现金出门,结账的时候因为醉酒而直接把钱全一股脑地交出去了。

  比起温简的无奈,被日思夜想的人抱着直接叫克莱克勒斯放弃了理智,他在棕发男人的肩膀上蹭了蹭,而后渐渐便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他们毕竟是公众人物,扶着喝醉酒的克莱克勒斯叫剧组的人来接影响总归不太好,温简又没找到房卡,想了想还是把人带回家。

  反正他们家的客房还是有的,明天也方便叫克莱克勒斯起来,搭档一起去活动总比两人分开后克莱克勒斯疑似夜半醉酒这种消息要好。

  毕竟白天这家伙才上演了一场英勇救人的行动,作为被保护的人也不能这么绝情。

  而且经过这事温简又仔细想了想,既然克莱克勒斯早晚会出戏,与现在的情况对比一下,在机场的时候他顺着对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他也不可能想到这家伙还能给他跑出来喝酒,喝酒也就算了还喝醉了,这他妈到底有什么好以酒解忧的?

  颇感忧郁的混血影帝示意了一下一旁的兄长,领会其中意思的温谭帮忙把后座的车门打开了,然后就看着温简小心地把这个半路出现的金发大个子给塞到了车里,心里有点遗憾克莱克勒斯的脑袋居然没有撞上车顶。

  要知道就算是他都舍不得把全身的重量放到自家弟弟身上,这家伙倒是趁着喝醉占了不少便宜。

  克莱克勒斯确实不轻,动作片身材爆好的男主体重老实说是有点重,但温简也不是纤细的少年他曾经为了尽量让女装的形象自然一些确实是个纤细的少年过不过现在为了这部电影里不少的动作戏也训练加锻炼了一段时间,克莱克勒斯的体重唰地靠到他身上是有点吃力,但站稳了就也没有那么难以支撑。

  克莱克勒斯的状态确实让他困扰,可温简还不至于要到让人撞到车门上报复的地步。

  人家的本质目的还是担心自己的安危,这跟普曼里斯觉得他危险要绑起来或者三观毁坏以后打算跟随一个反社会犯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会看起来小心地把人放进去也纯粹是他本人的做事风格就是这样的。

  然而这看在顾危青的眼里就是另一幅景象了。

  克莱克勒斯人高腿长,车后座横放是必然不可能直直地放进去的,这个大男人又没轻到温简可以随便抱着让对方以坐姿进去,那就必须要在把人放进去以后把克莱克勒斯的腿也弯折一下。

  从外面看温简的整个上半身就都隐没在车子里,在里头还躺着另一个人的情况下,这压下去的姿势便暧昧得不得了。

  他当然知道他们不可能做什么,但这不妨碍他看到这幅景象后油然而生的不快与嫉妒。

  他甚至开始想如果那个可以肆意倒在温简身上又被这么小心安放的人是自己。

  他可以在倒下去的时候环住对方的腰,但那有些细,也许会把人撞倒,所以他也可以环住脖子,靠在肩膀上。

  隔着衣服他可以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手指大概会碰到发尾,那会有些痒,但很柔软,视线就会停留在温简的脖颈上。

  温简很白,非常白,但不是苍白的那种,而是温润盈透,像玉一样的那种白,这个比喻可能有点奇怪,但是确实与《维可》时光影下悚然的白不同,总之很温柔,所以脖颈的那片皮肤便也会非常白。

  他会闻到沐浴露或者洗发水的味道,他闻到过,不过时间很短,而这时他可以安心靠着,为此而迷蒙的眼神也全可以用酒精做借口。

  但是他会忍不住想要亲吻,或者咬下去,他会理解吸血鬼对于人类脖子的偏爱,从美学意义而非生理构造上的那种理解,甚至奇怪人类为何难以理解,最后他会得出结论,那是因为这人原本就是美的具现,而其他人类全不配与此对比。

  他可以他可以试探地一吻而过,就像他先前撞上去时一样计算好的时间,可温简这么毫无防备与纵容他也许会控制不住,酒精大概会麻痹他的神智,所以他得谨慎些。

  最终他会像克莱克勒斯一样用脑袋蹭一蹭,也许那家伙的这个动作就是打着相同的主意。

  等到温简的手放到他的身上,好极了,这就是考验的终极。

  他得克制自己不为此颤抖,他会由此全然清醒,可这会露出破绽,因此他会垂下眼睛,他的眼睫也许还会划过对方裸|露的脖颈那片皮肤。

  温简会因这痒意瑟缩一下,然后他就可以放心地略微收紧一下手臂。

  他可以想象他可以回忆,他记得第一次从屏幕里见到对方时那只朝他伸出来的手,也记得一切那双手摆弄事物时的模样,包括为了表现情绪而有的细节。

  由此他能想象那双手寻找东西时的动作,一双好看漂亮的手做什么都是好看漂亮的,可这并非无关紧要,它们做的一切都有不同的意义,而停留在他身上时可以夺取全部心神。

  之后温简会叹息,他的呼吸会打在自己的肩颈上,那里的皮肤会有一瞬间的温热,张口时下巴或许还会碰到他,然后车门被打开,他会被放进车后座。

  车上的座椅会比人类的体温冰冷,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就会抓住他的腿往里弯,上半身都探进来时他就可以把人拉下来。

  车内一片黑暗,这一回他可以收紧温简的腰,可以继续借酒装疯,接着他可以亲吻上对方的嘴唇,手可以从温简腰往上滑到后背。

  温简会反抗,他的手就按着,直到对方的唇瓣被吻得湿润通红,温谭会发现不对劲,会上前询问,他会松手,然后看见从车里退出来的温简时温谭会明白发生了什么。

  但是温简不会怪他,他会在第二天从温简的家里醒来,然后头疼迷茫,他会一脸无辜,他的演技比不上温简,但是他会演得很好,他擅长这个。

  可演戏这件事他会等到温简来指导,他会等到的,因为他们还会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