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煮了沈清还喜欢吃的娃娃菜虾丸汤,还做了水煮肉片。
我左手食指上戴着一颗沈清还送给我的镶钻菱格戒指,沈清还左腕戴了一块我送的翠绿清透的玉镯。
我们举起香槟酒杯碰饮。
我一个人走了好多年。
走过小时候被欺负过的那条砖头路。
走过下雨粮食地里的泥巴路。
走过上学时两旁种着高高的白杨树的柏油马路。
直到现在,我不再一个人走路。
我的身侧有了一个我最想念、思念的名字。
我得到了满分的爱。
过上了排骨管够的生活。
连我都开始羡慕起我的好命。
最早时候,我喜欢的沈清还只是一个概念的她,直到她走进我的生活,我才开始真正了解她。
一个更鲜活、生动的她。
她会站在落地窗前看楼底下的小孩与奶奶之间的逗趣。
她在喝饮料的时候会只一小口一小口地抿。
她会把手指伸进鱼缸里搅弄小鱼们小小的世界里的风云。
我盯着她的手指,有些走神。
如果把“手指”作为意象,我能串联起许多情绪:
小时候做饭,右手食指被菜刀割到了,把草木灰洒上去,等不流血了之后继续炒菜、刷锅,是平静。
中学的时候手磕在课桌上,是疼痛。
研究生时熙大校旗从我手指上划过的那一刻,是喜悦。
以及此刻,沈清还扣着我的手,我也用手指丈量她。
她的鼻子很挺,挺到让我想入非非。
我用鼻子轻轻撞一下她高挺的鼻梁,靠近她,捏着她软软的肩膀,说:“有点想。”
屋外天黑地陷,我们在接吻,我们在相爱。
我听到风雪呼啸。
“沈清还。”我喊了她一声。
有一个喜欢的人真好,她能让我感受到,我的心,是活的。
“叫我干嘛?”她用调皮的语气回应我,声音温柔极了。
我照例往她耳朵上吹一口气,说:“我爱你。”
她的目光变得正经,问:“爱我什么?”
“爱你体贴、幼稚、有小脾气。同时也包容、广阔、温柔。”
她眯着眼睛,没听够似的,“还有呢?”
我重新吻上她的唇,把心声吞入腹中:
爱你不离开我。
手机里播放的音乐声停止。
我下意识看了看手机,又是这个时间,0114,手机没有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