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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九章 准入制(2 / 2)

该办理“暂住证”的就得办理“暂住证”,不能让外国人处于“隐户”状态,白白享受在周国生活的各种便利,却不承担任何义务。

外国人要在中原经商、工作,同样需要“准入制”来管理,不然对百姓来说就是不公平。

宇文温欢迎外国人来中原,以便促进经济、文化交流,但是他不想让外国人成为拥有特权的特殊群体:官府管不了、不想管,百姓惹不起、不敢惹。

入境定居的外国人,不得长期聚居一处以至于尾大不掉;外国人在周国境内犯法,一律按周国律法处置。

外国人在周国就业、从事各类工商业活动,必须按规定缴纳税费,必须有合法身份,接受官府管理。

周国,决不能成为外国人的法外之地。

这就是宇文温打算立的新规矩,他身为天子,有众多“爪牙”,所以在政事堂会议上,不需要亲自出马,只需要通过两院学士或者谏议院平章、参政之口,就能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

按照《民律》及其中的“外国人定居管理条例”、“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宇文温要立的新规矩,首先是实行“四级地区制”。

一级地区:外国人可以自由进出、居住(相对)的地区,主要是那些贸易港、口岸城池,譬如广州番禹、交州龙编,以及河西走廊末端的敦煌、阴山北麓的武川等。

二级地区:外国人限制进出、居住的地区,这些地区属于“次级口岸”,譬如扬州广陵(对应海上贸易)、凉州姑臧和丰州绥远(对应陆地贸易)等。

三级地区,严格限制外国人进出、居住的地区,如长安、洛阳、晋阳、成都、西阳、荥阳等大都会或重要商埠。

四级地区,未经朝廷特别许可,不允许外国人进出、居住的地区,也就是除了前三级地区之外,所有的周国州县城池。

有了四种地区划分,就要有对应的管理制度,简而言之,就是逐级从宽到严。

那些向往华夏、想要归附的外国人,周国欢迎,这些外国人在一级地区向官府登记,官府会将其打散(按户),然后安置到中原内地各州县,不允许以部族形式聚居。

至于其他外国人进入周国,周国允许这些人在国内主要地区寓居,但要分类,根据目的可分为公务(出使)、经商(行商、坐商)、求学(官派、私自来华)、交流(主要是宗教僧侣)。

对于持不同目的进入中原的外国人(使节不算),居住期限和居住地各有不同,管理要求也不同。

这些外国人,经过登记后可以在一级地区内寓居,但要接受周国官府管理,一旦发生纠纷、治安事件,按周国律法处置。

若有外国人要进入二级地区,须得在一级地区官府办理“入境许可”,手持许可通过关防,进入二级地区城池,在当地官府处登记、办理“暂住证”后定居。

若想进入第三级地区,必须在二级地区的官府办理“签证”,获得“签证”之后,才能通过关防,前往第三级地区,在当地官府那里办理“暂住证”后定居。

手持“商务签证”的外国人,就只能在周国从事商业相关的活动;手持“留学签证”的外国人,就只能在周国从事学术活动。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无入境许可、暂住证的外国人在一级以外地区出现,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或礼送出境、处以徒刑,严重者,送澳州开荒。

前三个级别的地区,全面推行警察制度,警察有权对可疑身份人士进行询问,一旦发现是非法入境外国人,可以立刻采取措施。

这一切,都需要朝廷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大家对于这样的投入能产生多少效果,议论纷纷。

但有一点,与会人员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

朝廷大力清查隐户,严禁各地豪强大户隐瞒佃农户籍,同样也不允许外国人群体里出现隐户。

外国人进出大周国境,必须接受管理,想要享受在周国生活的各种便利和福利,可以,同样必须接受官府管理,承担该承担的义务。